關于期中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關于期中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學校工作計劃的安排,本學期綜合高中高一、二年級期中考試于第十二周舉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時間:11月中旬
2、考試科目:
綜合高一、二年級(含501班)各科目(除音體美科目外)
3、有關要求:
(1)各科教師在11月6日前完成試卷命題工作,由各年級聯(lián)系主任和教研組長負責審題工作,其中綜合高中一年級由石君祥負責;綜合高中二年級由石峰負責。
(2)各學科期中考試一律實行書面、閉卷檢測。綜合高中語文按120分鐘、其他學科按100分鐘命題。
(3)各班級應提前開展考風、考紀教育。
(4)期中考試結束后一周內各班班主任將期中考試成績交教導處存檔。
(5)具體安排見期中考試監(jiān)考表。
青陽縣職教中心教導處
2014-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