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旅游學校學生上下學途中安全要求
池州市旅游學校學生上下學途中安全要求
為增強學生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確保學生上學、放學途中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走讀學生要按時到校、按時回家,不要在往返學校途中逗留或放學后滯留在學校。途中因故逗留學生要及時告知家長和老師;周末不回家的住校學生必須在征得家長同意的前提下向班主任提出申請并報學生處批準。
二、上學、放學途中,學生應有較強的安全意識。不要與陌生人接觸,不上陌生車輛,不走偏僻黑暗道路,不置身險境,家在同一方向的本校同學盡可能結伴同行。
三、上學、放學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乘搭公共汽車輛時,要在車停穩(wěn)后才可上下;不搭乘無牌、無證、超載等非法或不合格車輛,不搭乘超載車輛和病車;乘車時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上下車時不要擁擠,做到文明乘車;嚴禁學生駕駛機動車輛,嚴禁16周歲以下學生騎電瓶車;學生騎自行車或電瓶車時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guī),靠右行駛,不得騎車帶人;學生步行時也應注意不要在道路上嬉戲打鬧,不要在道路中間逗留,過路口時要左右察看,走人行橫道,不急停疾跑,不隨意橫穿馬路,不闖紅燈,確保安全通過。
四、上學、放學途中,嚴禁學生進行打牌、下棋、打球、登山等娛樂活動;嚴禁學生下河洗澡或玩水、燒火、攀巖等危險行為,不在橋梁上逗留;嚴禁學生進入網吧、游戲廳、歌廳等未成年人不得進入的娛樂場所;嚴禁學生有其它導致滯留晚歸的違紀行為。
五、上學、放學同行的學生要發(fā)揚互幫互助的道德風尚。大同學愛護小同學,一個學生有困難,大家主動幫助;遇事時應立即跟家長或老師取得聯(lián)系,緊急情況可大聲呼救或撥打“110”報警求助。
學生處
2018年9月